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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和国家机关禁用特供标识物品!

2013-03-30 00:34:00 商标资讯 分享
楚天都市报讯 据中新社电 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消息,日前国管局、中直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《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“特供”“专供”等标识的通知》。

根据通知要求,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、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“特供”、“专供”等标识的物品。

《通知》指出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,不授权冠名“特供”、“专供”等标识,不购买使用涉及“特供”、“专供”等标识的物品,自觉维护中央和国家机关良好形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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